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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革服装成品质量技术指标

发布日期:2006-12-27 23:05:57 纺织检测网http://www.nt315.com/

成品等级划分规则 

  成品等级划分以缺陷是否存在以及其轻重程度为依据。 

  缺陷单件 
  
  单件产品不符合本标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构成缺陷。 
  
  按照产品不符合标准和对产品的使用性能、外观的影响程度,缺陷分为三类: 
  
  ⑴轻微缺陷:轻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,但不影响产品的使用性能,对产品的外观有较小影响的缺陷称为轻微缺陷; 
  
  ⑵一般缺陷:超过标准规定较多,但不影响产品的使用性能,对产品的外观有略明显影响的缺陷称为一般缺陷; 
  
  ⑶严重缺陷:严重降低、影响产品的基本使用功能,严重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称为严重缺陷。 

  缺陷判定依据
  
  ⑴一般缺陷:定时指标中,超过标准值50%以上、100%以内(含)的缺陷;定性指标中,较大程度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缺陷;号⑵型志表示方法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,均为一般缺陷。 
  
  ⑵严重缺陷:皮革撕裂强度、颜色摩擦牢度不合格,表面裂面、裂浆、掉浆,破损、熨烫伤,较严重、大面积的伤残,刀伤深度超过厚度的1/2,严重色花、油腻、异味、裘毛掉毛严重等。定量指标中,超过标准值100%以上的缺陷。成品表面出现15mm以上断表面缝纫线,拉链损坏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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